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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发布单位: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01-10

      中国环境报记者牛秋鹏1月7日北京报道 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通报了2018年12月和1-12月空气质量状况。

  2018年12月,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7.0%,同比上升9.8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5%;PM10浓度为8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6%;O3浓度为7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3%;SO2浓度为1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4.6%;NO2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6%;CO浓度为1.8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3%。1-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9.3%,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3%;PM10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3%;O3浓度为1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3%;SO2浓度为1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2%;NO2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5%;CO浓度为1.5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8%。

  从“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两项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来看,PM2.5未达标的262个城市平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4%;338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79.3%,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均达到序时进度和年度目标要求。

  2018年12月,169个重点城市中临汾、漯河、安阳市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从第169名到第150名);海口、舟山、福州市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20名)。

  2018年1-12月,169个重点城市中临汾、石家庄、邢台市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从第169名到第150名);海口、黄山、舟山市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20名)。

  从空气质量同比改善程度看,2018年1-12月,169个城市中,哈尔滨、长春、衡水市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同比变化幅度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并列第19名);西宁、常州、信阳市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同比变化幅度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20名)。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4.1%,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8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0%。1-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0.5%,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8%。

  北京市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6.7%,同比上升2.8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4%。1-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2.2%,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1%。

  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1.7%,同比上升18.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9.5%。1-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4.1%,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2%。

  汾渭平原11个城市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48.5%,同比上升12.4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8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7%。1-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4.3%,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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