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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西柏坡行政学院环评问题相关建议再次进行确认的意见
发布单位: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03-25

市政府:

2013225,我局接到市政府转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省发改委、省环保厅就西柏坡行政学院环评问题相关建议进行确认的通知,其中附有省发改委《关于西柏坡行政学院有关事宜的协调意见》(以下简称《协调意见》),经认真研究后,我局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对西柏坡行政学院环评问题相关建议进行确认的意见》(石环保〔201377),秘书长批示:请张炬局长把关后上报。按照领导批示我局再次进行了深入研究,现提出我局意见如下:

一、关于南岛处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问题,我市政府已向省政府进行了报告,明确了南岛处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2013216日下午,省发改委召开了西柏坡行政学院有关事宜协调会议,会上,我局向参会的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部门领导汇报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与河北省地理信息局核实及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的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专家咨询后的结论,南岛处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是以河北省地理信息局向西柏坡行政学院提供的2008年测绘图和实际地形、地貌为依据来认定的,西柏坡行政学院提供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图也与2008年测绘图和实际情况一致。

二、《协调意见》中提到西柏坡行政学院提出施工前有一座201.8高程的堤坝,根据河北省地理信息局提供的2008年测绘图,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技术人员再次向河北省地理信息局进行咨询,测绘图上显示的堤坝下有涵洞,测绘图上已标出,堤坝下东西方向是连通的。

三、协调意见》中提到西柏坡行政学院提出“可将南岛作为二级保护区,并请环保部门提出整改措施,恢复原貌。”南岛位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有关法律规定非常明确。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201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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