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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总结的情况报告
发布单位: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04-09

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

根据河北省环保厅、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通知》(冀环然[2012]173号)和《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项目申报指南和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冀环然[2012]220号)的要求,2012年我市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谋划、安排和部署,把此项工作作为改善省会生态环境质量、打造“第一窗口”“第一形象”的一项重要抓手和建设幸福石家庄的重要内容,合理整合涉农资金,加快解决影响群众生活和身体健康的农村环境问题,改善和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一、总体情况 

2012年度,石家庄市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中重点推进7个片区87个村庄的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项目实施总投入资金2798.88万元,其中乡镇、村庄自筹10万元,各县(市)政府配套1222.48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99.66万元,中央专项资金1366.74万元。先后完成了灵寿县灵寿镇、三圣院乡,平山县下槐镇,新乐市长寿街道办事处、木村乡、协神乡、邯邰镇,无极县张段固镇,高邑县高邑镇、大营镇,赞皇县赞皇镇,鹿泉市铜冶镇、经济开发区、上庄镇、白鹿泉乡等15个乡镇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示范项目共建设氧化塘2个,铺设污水管道70500,垃圾转运点10个,添置各类垃圾箱(池)2708个,垃圾桶395个,垃圾清运车97辆,小型装载机45台,人力三轮垃圾车136个,直接受益人口超过21.7万人。

(一)领导重视与部门协同合力推进,组织保障机制完善到位。我市高度重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纳入市委、市政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石家庄市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石办字〔201258号),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刘云峰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树志,市委常委、组长部长王俊钟和副市长王大军任副组长,市委农工委、环保局、财政局、建设局、农业局、交通局、卫生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明确了以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市直相关部门为督导协调和技术指导单位,市领导包县(市)区、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的责任落实机制,形成了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合力。

(二)科学编制方案与合理项目实施紧密衔接,工作推进规范有序。一是围绕既定目标,扎实推进方案实施。各示范区域所在县(市)政府分别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多部门组成的整治领导小组,各示范镇村配置专(兼)职环保人员,具体负责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同时通过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层层分解落实整治任务,确保整治项目顺利推进。二是缜密组织,精心编制实施方案。根据中央示范资金预算,我市及时组织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并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加强了方案审核。各示范区域结合当地农村环境现状,突出重点环境问题治理,以“整治一片、改变一片、巩固一片”为目标,细化研究区域内拟整治村庄、治理任务、预期成效和保障措施,科学编制连片整治实施方案。三是加强动态管理,注重方案衔接和项目对接。根据各示范区域项目实施情况,实行了奖罚措施,并进一步优化示范方案,提升示范成效。截至目前,2012年度87个村庄整治任务已全面完成。  

(三)典型引领与扩面提质互促并进,示范效应逐步显现。根据省环保厅编印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资料汇编》等资料手册,召开现场会、组织培训班,在全市范围进行宣传推广,扩大示范效应。各示范区域立足实际,结合重点流域治理、污染物减排等工作,因地制宜选取各种农村环保适用技术,不断提升工程质量和工程实效,形成了一批实用、高效、易维护的农村污染防治技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各地通过抓点带线促面,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实施。  

(四)强化监管和优化服务融合互动,配套政策落实到位。一是注重项目监管和全程跟踪问效。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建立工作季报制度,要求各示范区域按季度上报连片整治示范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示范项目实施成效情况,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多次赴示范区域对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调研,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各示范区域强化项目监督考核,建立了督查通报制度,同时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和技术服务,确保连片整治工作顺利实施。二是注重资金整合配套和规范管理。各示范区域通过部门资金整合、生态补偿统筹、地方财政配套等途径,积极筹措落实整治资金。在资金使用管理上,各示范区域较好执行了县级财政报账制,县财政、环保部门加强对专项资金拨付的审核管理。三是注重政策创设完善和业务指导。根据省环保厅、省财政厅制定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目标考核验收办法》,按照县自查、市核查的程序实施考核;举办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培训班,对110名乡镇分管领导和环保系统干部进行专题培训,邀请省环保厅生态处张文平处长、规划财务处解立虎副处长和河北农业大学谢建治教授授课,现场观摩鹿泉市大李庄、张家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召开全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考核验收工作现场会。各示范区域结合整治工作的深入实施,着力推进政策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强了对示范项目的全程管理。 

(五)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有机结合,长效机制加快建立。为确保连片整治项目出经验、出成效,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我市以示范项目为载体,在完善农村治污设施建设的同时,不断探索和加强农村环境管理制度创新,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一是建立目标责任机制。把“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列入年度工作任务书考核内容,加强了对连片整治示范项目以及整个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力度。各示范区域根据省市目标责任书,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的要求,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农村连片整治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乡镇和各行政村,部分地区还将项目实施与生态示范创建、生态环保资金补助等挂钩,确保整治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二是建立运行管理机制。在示范项目实施中,各示范区域注重前期项目建设和后期运行管理相结合,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指导、农户参与等办法,积极探索农村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和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截至目前,我市大部分示范县(市)出台了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和农村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办法,明确了实施主体、责任分工、资金保障等内容,确保农村环保设施的稳定运行和环境面貌的持续改善。三是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各示范区域积极落实“参与制”、“公示制”,通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以及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形式,加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政策宣传,充分运用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村环境、积极投身农村整治的良好氛围。同时充分发挥群众评议监督作用,鼓励和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建设,参与村规民约等制度制定,增强广大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2012年度项目验收满意度调查,我市各示范区域群众普遍对连片整治工作表示了认可。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促进了城乡融合发展和美丽乡村的建设。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市按照城乡一体和区域联动的要求,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不断加大城乡环保设施向农村特别是连片整治地区的延伸和覆盖,以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为基础,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通过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二是促进了村容村貌和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我市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为抓手,把连片整治与重点流域治理、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污染物减排、生态示范创建等重点任务相结合,从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入手,突出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和历史遗留农村工矿污染治理,有力促进农村地区人居环境的改善和生活品质的提升。 

三是促进了农村基础设施和治理水平的提升。我市按照“一次规划、三年实施”和“区域联动、连片整治”的要求,在流域、市域、县域的试点示范,统筹编制和实施管网、路网、河网、垃圾收集网、污水治理网一体化建设规划,开展沿路、沿线、沿景区的环境综合整治,连线成片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整体上提升农村环境治理水平。 

四是促进了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配置和规模效应的显现。在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过程中,我市积极延伸部门服务、整合部门资源、强化部门协同,促进了环保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环境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最大限度的将资源和要素配置到农村领域,更为有效的将资金和项目整合到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上来,切实提升规模效应。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截至目前,我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总体进展情况良好,各示范区域基本都能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整治并取得了一定的示范成效,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各地工作进展仍不平衡。部分示范县市由于土地征用、方案设计、招标、审批等建设程序复杂,以及镇村换届等因素影响,造成个别项目实施进展滞后,影响了年度项目的整体验收。二是建设水平参差不齐。我市各示范区域农村治理水平和经济基础相差较大,整治村和提升村在建设内容、治理目标上标准不一。部分示范市县整治项目建设标准偏低,技术过于简单,难以有效发挥减排作用。三是资金管理有待加强。个别示范市县在报账程序、报账材料等方面不够规范,未能严格执行招投标、预算、决算、审计、公示等程序,整合部门资金难度较大。我市连片整治示范工作与省里的要求相比,与广大农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相比,仍有不少差距,各地农村环保监管力量相对薄弱,与当前农村环保发展形势不相适应,农村环保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尚不健全,农村污染治理与减排工作如何更好的衔接等问题,都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重点加以研究解决。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省里的示范工作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加快推进连片整治,通过三年示范“上水平、上规模、出示范、出成效”,推动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深入实施。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加强资金项目监查指导,实行定期通报制度,督促各示范区域加快项目进度,严格工程质量,规范资金使用。按照县自查、市核查的程序,及时组织对示范项目进行考核验收,督促做好验收整改,完善档案资料,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实现预期示范目标。  

二是及时推广示范经验。进一步总结示范经验,加强交流培训,贯彻落实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现场会精神,继续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加大连片整治宣传力度,通过整治前后环境状况对比,提高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进连片整治工作继续扩面提质,扩大示范成效。 

三是继续完善长效管理。农村环境整治三分在建、七分在管。我们将继续从队伍建设、责任落实、经费保障、制度完善等环节入手,进一步加强农村环保队伍建设,扩大农村环保宣传教育,推广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完善公共参与制度,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在确保连片整治示范工程长效运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完善符合地方特色的农村环境减排、监察执法、污染减排、环保宣教等工作机制,逐步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持续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石家庄市财政局

 

20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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