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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发布单位:宣教中心         发布日期:2023-04-06

     
         2月16日至17日,生态环境部在京召开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总结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当前面临形势,安排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并讲话,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出席会议并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制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党的二十大报告系统总结了新时代十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举世瞩目重大成就、重大变革,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全国生态环境系统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真功见实效,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推动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转化为工作任务,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阐释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必须牢牢把握的重大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对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的极大丰富和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之一。全国生态环境系统要深刻把握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使命任务,更加自觉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大局中去考量,更加自觉投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伟大实践。



会议指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光辉旗帜。全国生态环境系统要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自觉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要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底线,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要坚定不移贯彻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针,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
会议强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切实增强系统观念,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要把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局,顾大局、懂全局、干本职、悟本行,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刻思考研究生态环境部门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的切入口和主要抓手,在落实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要求中把牢绿色发展方向不偏航,在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中把握好工作的节奏和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推动解决制约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会议指出,实现新时代新征程的目标任务,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能力素质、作风形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国生态环境系统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着力锻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要强化理论武装,更加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要做到胸中有“数”,牢记“国之大者”,对国情省情市情和县情、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情况、生态环境领域各类风险及其成因做到了然于胸。要努力使工作接地气、通俗化,让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更好为群众所掌握、为基层所掌握。要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保护。要学会做群众工作,深入扎实开展调研,把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会议认为,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国内外形势以及疫情持续反复冲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来之不易的新成效。
一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抓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宣传阐释,稳步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中心建设,与中宣部共同编写出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有力引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推进、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治理水平有效提升。多措并举支撑服务稳住经济大盘,出台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在严守生态环保底线的基础上加快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审批,建立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实施机制。扎实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区域重大战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落地,严格“两高一低”项目环评审批,着力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技术方法和工作路径。扎实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持续推动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继续牵头摄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引领推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取得圆满成功,推动大会通过历史性的“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下简称“框架”)。全力防范与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完成全国1万余座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积极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有力保障核与辐射安全,完成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三年行动,颁发6台核电机组建造许可证、2台核电机组运行许可证,批准核电废物近地表集中处置场运行,持续推动电子辐照加速器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完成国内首批乏燃料公海铁联运,完成金上—湖北800千伏特高压等电磁辐射项目环评审批。
二是强化系统观念,统筹推进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战,新增25个城市纳入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支持范围,累计完成2.1亿吨粗钢产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4.6万余个挥发性有机物(VOCs)突出问题整改,开展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印发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推进碧水保卫战,持续推进长江、黄河、渤海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开展水生态考核试点监测,启动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调查评价,推进县城及县级市黑臭水体整治,划定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施入海河流水质改善行动,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持续推进净土保卫战,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项目,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全国新增完成1.6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将14种新污染物纳入重点管控清单。不断加大生态保护监管力度,持续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试点,组织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认真做好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平稳运行,加大碳排放报告质量专项监督帮扶及督办问题整改力度,组织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推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七次缔约方会议取得于我有利成果。
三是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累计将344余万个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范围,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配合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发布80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印发“十四五”环境健康工作规划。有效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水平,连续3年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涉嫌环评造假案件,持续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成功发射三颗生态环境卫星,稳步推进碳监测评估试点,组织开展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试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试点。着力强化资金支撑保障能力,建成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开展中央财政资金项目监督帮扶。深入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成功举办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国家主场活动,不断完善例行新闻发布制度,持续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完善“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等合作平台,成功举办国合会年会暨30周年纪念活动,举办第三次中欧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等活动,认真履行国际环境公约。
会议指出,新时代10年,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伟力彰显,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步履坚实,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显著,生态系统稳定性不断提升,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有力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全面加强,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环境领域国际影响力大幅跃升,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些重大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彰显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会议强调,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要清醒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从经济发展态势、气候条件、工作基础和国际形势看,2023年及未来几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面临更大压力。全国生态环境系统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对标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践行“六个必须坚持”(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必须坚持自信自立、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必须坚持胸怀天下),做好“六个统筹”(统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PM2.5与臭氧协同治理,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统筹城市和农村,统筹陆域与海洋,统筹传统污染物与新污染物),着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生态系统保护监管,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做好各项工作。
会议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和美丽中国建设为统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稳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助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确定,2023年要抓好以下重点任务。
一是积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践。聚焦区域重大战略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谋划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重大战略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扎实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建设美丽乡村。加强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与保护。
二是扎实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全力支撑服务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着力推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生态环保产业。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做好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管理工作,健全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体系,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低碳城市建设试点。
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着力推动天然气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综合治理,开展VOCs深度治理,深化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持续推进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全面实施入黄支流消劣整治,组织开展城市(含县城)黑臭水体整治行动,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全面加强海水养殖、海洋工程和海洋倾废、海洋垃圾监管。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成效,加强在产企业和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深入推进“无废城市”高质量建设,深入推进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启动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
四是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持续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推动出台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规划,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强化重点领域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持续推进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健全跨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五是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持续提升核安全监管体系和能力,加强核与辐射监测网络建设。加强运行核动力厂、研究堆日常监管,深入开展新建核电机组、研究堆许可申请审批和建造、调试活动监督,加强核燃料循环设施运行监督、核安全设备活动现场监督。强化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以及运输活动、铀矿冶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监督检查,加强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监管,继续推进放射性废物治理、伴生矿废渣处置和老旧设施退役。
六是依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构建远程监督帮扶新体系,持续开展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有序、高效组织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强化监督。继续推进长江、黄河、渤海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全面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深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持续打击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
七是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生态环境法规政策标准,继续推动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制修订,推动研究出台绿色金融、贸易和行业发展政策。加强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建立生态环境基准数据库。组织实施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工作。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推动完善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完成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建设,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和质量核查工作。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开展全国环境监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地方监测数据与国家联网共享。强化生态环境治理科技支撑,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科技帮扶行动,积极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科技项目立项,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化平台建设。深入做好例行新闻发布工作,继续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认真履行国际环境公约,深入参与气候变化主渠道国际谈判进程,履行好COP15主席国职责,推动“框架”实施,完善“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
会上,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局)主要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河北省、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作书面交流。
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翟青主持开幕会。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英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党组成员廖西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董保同,核安全总工程师田为勇,部分老领导、老干部出席会议。
各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部机关各部门正处级(含)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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