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上级各项工作部署要求,以全力以赴打好空气质量“退后十”攻坚战为突破口,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铁腕治污,强力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切实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我市建立完善了《网格化环境监管“1+4”问责机制(试行)》《石家庄市生态环境系统派出分局局长异地任职交流实施办法(试行)》《石家庄市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定期曝光工作机制(试行)》《石家庄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和《石家庄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第三方运维监督制约机制(试行)》五个机制,并于7月30日经市政府第九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今天我们召开此次新闻通气会,向大家介绍生态环境工作“五个机制”相关内容。
首先,介绍出席今天通气会的新闻媒体。应邀出席通气会的是人民网、河北日报、河北电视台、燕赵都市报、长城网、腾讯河北、石家庄日报、石家庄电视台等媒体的记者朋友们,对大家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玉辰
第一项议程发布内容
马玉辰: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很高兴和大家见面。首先,我谨代表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向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市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支持省会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为全面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心,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我市制定了《石家庄市网格化环境监管“1+4”问责机制(试行)》《石家庄市生态环境系统派出分局局长异地任职交流实施办法(试行)》《石家庄市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定期曝光工作机制(试行)》《石家庄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石家庄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第三方运维监督制约机制(试行)》五个文件,旨在通过全方位加大环境监管的密度、力度、广度、深度,为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强劲动力。
下面,我向大家逐一解读“五个机制”的有关内容。
一
《石家庄市网格化环境监管“1+4”问责机制(试行)》
以《环境网格化环境监管与考核办法(试行)》为主件,包含《扬尘污染防治量化问责实施办法(试行)》《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月度资金处罚办法(试行)》《工业开发区(园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排名及考核办法(试行)》《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管理排名及考核办法(试行)》,主要目的是夯实网格化管理基础、全面加强属地责任落实。
其中,《网格化环境监管与考核办法(试行)》,明确了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设置要求,规范了网格化考核内容及分值,对各级网格员发现问题情形进行了规范。同时,对网格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量化扣分,对主动发现重大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实施加分奖励,对发生重大生态环境污染问题造成严重影响实施惩罚性扣分。每月对各县(市、区)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实施网格化考核,对前三名和后三名相关县(市、区),在媒体上公布其政府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名单。对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的县(市、区),由市网格办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并依据问题数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实施量化问责。
《扬尘污染防治量化问责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纳入量化问责的扬尘污染问题情形,主要对各县(市、区)PM10排名情况、降尘量达标情况、道路走航监测考核情况和各县(市、区)、市直部门扬尘问题督查整改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月度资金处罚办法(试行)》,主要内容是每月对各县(市、区)PM2.5月均浓度、PM10月均浓度进行排名,对于PM2.5、PM10月均浓度高于全市月均浓度的县(市、区),实施资金处罚。每年6-9月臭氧月浓度指标同步纳入考核。资金处罚标准定为全市PM2.5、PM10月均浓度为基准数,每高于基准数1微克,处罚资金20万元,依次累加。处罚资金统筹用于各县(市、区)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精细化管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开发区(园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排名及考核办法(试行)》,主要依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开发区(园区)六参数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PM10、SO2、NO2、CO和臭氧空气质量分指数之和)绝对值进行排名通报。对连续排名后位的实施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组织处理等措施。
《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管理排名及考核办法(试行)》,为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依据各乡镇(街道)六参数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绝对值,每月对全市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排名。每月位列全市后20名的乡镇(街道),由市大气办向全市通报。对连续排名后位的实施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组织处理等措施。
二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系统派出分局局长异地任职交流实施办法(试行)》
提出了交流原则、交流范围、交流条件、保障措施。其中,交流范围明确市生态环境系统派出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应当异地交流任职,新提拔担任派出分局主要负责同志的干部实行异地任职,原则上三年进行交流。派出分局执法岗位人员首次实施负责地域和分工全部调整,今后每两年定期轮岗;分局分管负责同志每两年调整一次分工。同时,全面启动异地交叉执法机制,市生态环境局统一负责指挥调配,集中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精兵,采用体检式执法、专业执法等模式,开展专项执法。
三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定期曝光工作机制(试行)》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大格局,坚持正面宣传与公开曝光问题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集中宣传与阶段性宣传相结合,每月集中公布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通过媒体曝光,强化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震慑、警示、教育作用,督促排污单位切实履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自觉守法,自律减排,达标排放。
四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进一步明确了举报渠道、获得奖励条件、举报奖励范围等内容,依据所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环境危害程度、社会影响范围等因素,分别确定发放奖励额度,设定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10000元、20000元、50000元、100000元八个不同档次的奖励标准,以此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为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提供线索导向。《石家庄市环境保护举报奖励办法》(石政发〔2017〕53号)同时废止。
为方便群众随时举报身边的大气污染问题,市大气办组织研发了“卫蓝天”随手拍网络举报平台,制定了配套的奖励办法细则。一会儿,工作人员将向大家详细介绍和演示如何参与。
五
《石家庄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第三方运维监督制约机制(试行)》
为进一步加大对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行为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规律及公众监督作用,打击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提高自动监控数据质量,制定该机制。该机制从建立运维服务清单管理、强化运维行为全过程监管、深化运维质量评价公告、实行设备具备防作假功能公开承诺、实施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核查等五个方面进行规范。
以上是“五个机制”的主要内容。为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市生态环境局不断推出创新措施,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赋能增效。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以全面推行“五个机制”为抓手,广泛凝聚污染防治攻坚合力,矢志不渝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加快我市空气质量“退后十”步伐,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当好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排头兵、领头雁作出不懈努力!
谢谢大家!
第二项议程发布内容
主持人: 刚才,马玉辰副局长向大家详细介绍了“五个机制”有关内容。其中,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机制是最受大家关注的一项。为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引导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大气污染治理,市大气办组织研发了石家庄市“卫蓝天”随手拍”网络举报平台。下面,请马玉辰副局长就举报平台有关情况为大家作介绍。
马玉辰:为构建大环保格局,方便群众随时举报身边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研发了石家庄市“卫蓝天”随手拍网络举报平台,制定了奖励办法细则并组织实施,以提供10-50元不等手机充值方法,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有效提升大气污染治理网络管理能力和社会协同治理能力。现在我宣布,石家庄市“卫蓝天”随手拍网络举报平台上线!
下面,请工作人员就如何参与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做详细介绍和现场演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