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生态环境系统启动“以案促建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
发布单位:宣教中心 发布日期:2021-03-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经验借鉴和警示教育作用,着力提升基层环境应急能力,按照生态环境部、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安排部署,我市启动生态环境系统“以案促建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
此次活动通过部署学习、集中培训、自查整改、总结提升四个阶段,查问题、补短板、堵漏洞、促提升、强建设,以平战结合的方式统筹推进,强化队伍建设,完善管理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
根据活动安排石家庄市生态环境系统“以案促建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将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部署学习阶段
按照生态环境部部署要求,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石家庄市“以案促建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方案》,成立由主管局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正式启动生态环境系统“以案促建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
学习培训阶段
2021年3月8日,我市参加生态环境部“以案促建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视频培训班,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环境应急岗位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参加了培训。
通过学习,充分认清突发环境事件中在责任意识、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应急监测、信息发布、准备能力等6个方面易出现的突出问题,强化了环境应急工作意识,提升了环境应急专业素质。
自查整改阶段
结合我市生态环境应急工作实际,深入查摆整改当前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基层提升环境应急责任意识,完善队伍和制度建设。
活动中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将结合本地实际工作情况,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职责任务落实情况等全面深入自查,摸清自身环境应急能力问题和短板。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重点从责任意识、预案管理 、应急监测与处置、事件调查与评估、信息报送与发布、队伍物资建设、应急联动机制等方面制定问题清单和问题整改和提升工作方案,逐项挂账整改。
总结提升阶段
总结活动成效,配合上级制定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指导文件,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方环境应急责任意识和应急救援专业能力,坚决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