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件31件。其中,重点举报案件3件。从信访举报案件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来看,按污染类型划分,涉大气污染17件,噪声污染5件,水污染7件,固废污染7件,其他类1件。(注:问题类型合计数量≥信访举报件总数量)
第二十二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桥西区4件,高新区、鹿泉区、长安区、正定县各3件,新乐市、行唐县、裕华区、赞皇县各2件,高邑县、晋州市、经开区、井陉县、井陉矿区、无极县、赵县各1件。
所有举报件均全部交办各相关县(市、区)处理,环境信访转办件的办理情况将按照相关要求反馈到省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会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