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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6件
发布单位: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5-04-11

3月30日,河北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6件。其中,重点举报案件1件。从信访举报案件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来看,按污染类型划分,涉水污染7件,大气污染6件,噪声污染3件,固废污染1件,其他类2件。(注:问题类型合计数量≥信访举报件总数量)

第二十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正定县3件,高邑县、鹿泉区各2件,高新区、藁城区、晋州市、灵寿县、桥西区、新乐市、裕华区、元氏县、市辖区各1件。

所有举报件均全部交办各相关县(市、区)处理,环境信访转办件的办理情况将按照相关要求反馈到省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会及时向社会公开。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技术支持: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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