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八批群众信访举报件26件。其中,重点举报案件3件。从信访举报案件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来看,按污染类型划分,涉大气污染16件,噪声污染7件,固废污染3件,水污染6件,其他类4件,生态类1件,土壤类1件。(注:问题类型合计数量≥信访举报件总数量)
第十八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桥西区4件,高新区、高邑县、藁城区、长安区各3件,晋州市、灵寿县、裕华区、正定县各2件,鹿泉区、行唐县各1件。
所有举报件均全部交办各相关县(市、区)处理,环境信访转办件的办理情况将按照相关要求反馈到省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会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