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七批群众信访举报件28件。其中,重点举报案件2件。从信访举报案件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来看,按污染类型划分,涉大气污染19件,噪声污染6件,固废污染6件,水污染2件,其他类3件,生态类1件。(注:问题类型合计数量≥信访举报件总数量)
第十七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长安区5件,桥西区4件,藁城区、新华区各3件,裕华区2件,高新区、高邑县、晋州市、经开区、灵寿县、鹿泉区、栾城区、平山县、深泽县、新乐市、元氏县各1件。
所有举报件均全部交办各相关县(市、区)处理,环境信访转办件的办理情况将按照相关要求反馈到省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会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