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六批群众信访举报件31件。其中,重点举报案件1件。从信访举报案件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来看,按污染类型划分,涉大气污染16件,水污染8件,固废污染5件,噪声污染5件,辐射类2件,其他类1件。(注:问题类型合计数量≥信访举报件总数量)
第十六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新华区4件,平山县、无极县、裕华区各3件,高新区、高邑县、晋州市、鹿泉区、桥西区、行唐县、长安区各2件,经开区、深泽县、赞皇县、正定县各1件。
所有举报件均全部交办各相关县(市、区)处理,环境信访转办件的办理情况将按照相关要求反馈到省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会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