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八批群众信访举报件39件。其中,重点举报案件4件。从信访举报案件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来看,按污染类型划分,涉大气污染22件,固废污染5件,水污染8件,噪声污染8件,生态类1件,其他类2件(注:问题类型合计数量≥信访举报件总数量)。
第八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桥西区6件,长安区4件,高邑县、平山县、正定县各3件,裕华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新华区、新乐市、元氏县各2件,高新区、经开区、晋州市、井陉县、无极县、赵县各1件。
所有举报件均全部交办各相关县(市、区)处理,环境信访转办件的办理情况将按照相关要求反馈到省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会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