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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七批群众信访举报件50件
发布单位: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5-03-23

3月17日,河北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七批群众信访举报件50件。其中,重点举报案件7件。从信访举报案件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来看,按污染类型划分,涉大气污染22件,固废污染12件,水污染8件,噪声污染5件,其他类5件,土壤类1件(注:问题类型合计数量≥信访举报件总数量)。

第七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长安区10件,桥西区5件,鹿泉区、井陉县4件,裕华区、新华区、高邑县、行唐县各3件,晋州市、平山县、新乐市、元氏县各2件,高新区、藁城区、经开区、灵寿县、赵县、正定县、市辖区各1件。

所有举报件均全部交办各相关县(市、区)处理,环境信访转办件的办理情况将按照相关要求反馈到省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会及时向社会公开。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技术支持: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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