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六批群众信访举报件39件。其中,重点举报案件6件。从信访举报案件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来看,按污染类型划分,涉大气污染22件,固废污染9件,噪声污染6件,水污染4件,生态类2件,其他类1件(注:问题类型合计数量≥信访举报件总数量)。
第六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长安区10件,桥西区6件,裕华区、鹿泉区、高新区、高邑县各3件,新华区、行唐县各2件,藁城区、井陉县、灵寿县、栾城区、新乐市、正定县、市辖区各1件。
所有举报件均全部交办各相关县(市、区)处理,环境信访转办件的办理情况将按照相关要求反馈到省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会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