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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四批群众信访举报件54件
发布单位: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5-03-21

3月14日,河北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四批群众信访举报件54件。其中,重点举报案件5件。从信访举报案件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来看,按污染类型划分,涉大气污染27件,噪声污染15件,固废污染12件,水污染8件,其他类2件,生态类1件,土壤类1件(注:问题类型合计数量≥信访举报件总数量)。

第四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裕华区8件,桥西区7件,鹿泉区6件,新华区、长安区各5件,正定县4件,经开区、高邑县、元氏县各3件,平山县、市辖区2件,栾城区、高新区、井陉矿区、深泽县、无极县、新乐市各1件。

所有举报件均全部交办各相关县(市、区)处理,环境信访交办件的办理情况将按照相关要求反馈到省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会及时向社会公开。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技术支持: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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