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三批群众信访举报件52件。其中,重点举报案件4件。从信访举报案件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来看,按污染类型划分,涉大气污染23件,噪声污染14件,固废污染11件,水污染9件,生态类3件,辐射类1件(注:问题类型合计数量≥信访举报件总数量)。
第三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长安区 、裕华区各10件,栾城区、元氏县各7件,桥西区5件,新华区4件,高新区3件,平山县2件,高邑县、灵寿县、鹿泉区、正定县各1件。
所有举报件均全部交办各相关县(市、区)处理,环境信访交办件的办理情况将按照相关要求反馈到省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会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