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批群众信访举报件53件。其中,重点举报案件7件。从信访举报案件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来看,按污染类型划分,涉大气污染29件,噪声污染16件,固废污染8件,水污染5件,其他污染4件(注:问题类型合计数量≥信访举报件总数量)。
第二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长安区11件,桥西区、裕华区各8件,栾城区5件,元氏县3件,高新区、藁城区、鹿泉区、井陉县各2件,新华区、经开区、晋州市、高邑县、灵寿县、深泽县、无极县、行唐县、赵县、正定县各1件。
所有举报件均全部交办各相关县(市、区)处理,环境信访交办件的办理情况将按照相关要求反馈到省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会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