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一批群众信访举报件50件。其中,重点举报案件6件。从信访举报案件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来看,按污染类型划分,涉大气污染25件,水污染10件,固废污染9件,噪声污染9件,其他污染4件(注:问题类型合计数量≥信访举报件总数量)。
第一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裕华区11件,鹿泉区6件,高新区、井陉县各5件,长安区4件,新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晋州市、栾城区、平山县各2件,高邑县、藁城区、桥西区、无极县、新乐市、行唐县、正定县各1件,跨区域(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2件。
所有举报件均全部交办各相关县(市、区)处理,环境信访交办件的办理情况将按照相关要求反馈到省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会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