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和执法大练兵动员会议精神,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赵县分局在生态环境监管与执法工作中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的帮扶执法和无事不扰的精准执法,建立简约高效的监管体系,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是制定正面清单,实现无事不扰。依据有关规定,将14家企业纳入正面企业清单管理。对正面清单的企业采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系统、用电量智能监控、无人机等非现场方式进行检查,对正面清单企业实行“无事不扰”,提升了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今年以来,通过采取非现场方式检查,减少正面清单企业现场执法46次。
二是公示执法计划,减少检查频次。明确全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制定《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赵县分局2024年生态环境执法检查计划》,细化工作目标,规定检查时间、内容和频次,要求除举报投诉、上级交办的特殊业务外,所有涉企检查活动均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减少和规范涉企检查频次,推进生态环境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细化执法程序,规范检查行为。精梳细解行政执法职能,细化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处罚决定、文书送达、法制审核等环节,明确了处罚决定履行、执行、结案等内容,进一步提升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实行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进企业检查、问询和调查全过程视频记录,实现了对现场执法行为监督核查。
四是出台免罚清单,实施帮扶执法。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赵县分局实行帮扶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给予企业改正的机会和适度的容错空间。根据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将依法不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具体化,为执法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同时,减少了对环境信誉良好和偶犯初犯企业的干扰,为企业提供更具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五是主动指导帮扶,消除违法隐患。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赵县分局将指导服务融入到上级部署的专项行动、上级转办线索排查等各类现场检查过程中,各级执法人员及时听取企业诉求,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状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帮助其梳理行业违法风险点,明确监管执法要求,督促企业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引导和推动排污企业自觉守法。针对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环保难题,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赵县分局依法依规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助推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