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冀环土函〔2018〕248号)及有关法规规定,现对河北东丽新材料有限公司,拟于2023-12-31前转出废钯碳催化剂(HW50,261-151-50)30.0吨至铜川凯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跨省转出申请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进行反馈。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0311-85880393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监督电话 0311-85880382
电子邮箱:sjzsthjjgf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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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环固体函〔2023〕1594号-石家庄危废转移告知函.pdf附件下载2:
外省复函(2023112910313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