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冀环土函〔2018〕248号)及有关法规规定,现对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拟于2023-12-31前转出(废催化剂772-007-50 350.0吨)至安徽远达催化剂有限公司的跨省转出申请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进行反馈。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0311-85880393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监督电话 0311-85880382
电子邮箱:sjzsthjjgf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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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沿途过境的告知函(良村热电-安徽远达).pdf附件下载2:
冀环固体函〔2023〕1083号-石家庄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