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力度,根据《石家庄市2023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石气指办〔2023〕11号)相关要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自2023年6月19日开始,对藁城区、栾城区等重点区域范围内物流园区、建筑工地等所有施工工地内各类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专项检查检测工作。
本次专项检查检测工作由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牵头,第三方检测公司和相关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同志配合进行检查检测工作。一是严格按照《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现场采用不透光烟度法开展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和车载柴油机设备的排放烟度检测;二是严查在低排放控制区内使用国二(含)以下标准及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