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市视频监控平台记录火情7起。分别是:
1、灵寿2起(南寨乡2起)燃烧杂草。
2、平山1起(上三汲乡)燃烧杂草。
3、无极1起(大陈镇)燃烧秸秆。
4、裕华1起(方村镇)燃烧垃圾。
5、赞皇1起(南邢郭乡)燃烧杂草。
6、井陉1起(孙庄乡)燃烧杂草。
露天禁烧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下发通知、方案等,采取了不少措施,但个别县(市区)所属乡镇还是有火情发生。
下一步,禁止露天焚烧工作的重点应该放在落实“六个一律”上,对于点火嫌疑人,不论年龄大小,焚烧面积大小,一律处罚二千元。一律按违犯政府禁令,实施行改拘留。一律在当地电视台曝光(没条件的联系市电视台)。通过重处重罚,惩治顶风作案的点火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