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要求,2022年1月31日至2月20日(每日晚23时—次日早6时除外),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原则上不得上路行驶。2020年2月2日,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联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对建设南警务站、红旗南警务站、石铜南警务站、石青西警务站的进市方向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管控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经查未发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在管控期间上路行驶。
在临时管控期间,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持续加强对各县(市)、区路面管控情况进行帮扶指导,严控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上路行驶,有效控制并减少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石青西警务站 红旗南警务站
石青西警务站 石铜南警务站
警务站盘查登记表 建设南警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