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教育局,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生态环境局,高新区文教局:
为加强生态文明社会教育,推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夯实美丽中国建设基础,按照生态环境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六部门联合制定《“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要求,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石家庄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第八批市级环境教育基地的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市级环境教育基地应具有较好的基础条件并对广大社会公众开放,为广大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搭建学习生态环境知识、掌握保护生态环境技能、开展生态环境实践的平台,提供生动直观、特色鲜明、功能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资源。
二、各县(市、区)要根据“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按照评选办法和评估标准,积极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在巩固现有环境教育基地建设成果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活动形式,拓展当地的环境教育资源,积极引导基础好、有条件、有意愿的单位,因地制宜建设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教育场馆。
三、请于2021年10月31日前将申报表(附件3、附件4)及相关材料(参照附件1准备)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宣教中心,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市生态环境局宣教中心,电子邮箱:jyhdk12369@163.com。
联系人:高 莎
电 话:0311-85814831
附件:1.石家庄市“环境教育基地”评选暂行办法
2.石家庄市“环境教育基地”评估标准(试行)
3.石家庄市“环境教育基地”申报表
4.石家庄市“环境教育基地”优秀管理人员推荐表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