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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对滹沱河生态修复三期工程项目灵寿县施工段进行现场检查
发布单位:车管中心         发布日期:2021-04-15

4月14日,按照局领导的指示,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安排工作人员会同市大气办专班灵寿县分局对滹沱河生态修复三期工程项目灵寿段的施工现场作业柴油车尾气排放情况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情况进行现场抽测和检查。

经现场检查,该施工工地共有非道路移动机械59台,在随机抽查的25台2台机械未在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平台登记备案3台机械已备案但未喷涂环保序列号,工作人员责令未备案机械立即停工,并督促其尽快完成备案现场抽测重型柴油车21辆,其中1辆尾气排放超标超标车辆移交灵寿县分局处理责令其离场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技术支持: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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