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员单位:
为科学编制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确保规划编制内容更加完整,请你们根据2020年7月20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中明确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将本单位“十四五”规划中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12月4日17:00前报送至市生态委办公室(盖章扫描版和WORD电子版一并发至zonghe12369@163.com)。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3日
(联系人:王俊生,联系电话:67592767、16603111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