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教育局,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生态环境局,高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大力推进省会生态文明建设,培育生态文明价值观,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意识和素养,根据《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6-2020)》关于加强生态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第七批市级环境教育基地的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市级环境教育基地应具有较好的基础条件并对广大社会公众开放,为全民特别是青少年搭建学习环保知识、掌握环保技能、开展环保实践的平台,提供生动直观、特色鲜明、功能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资源。
二、各县(市、区)要根据“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按照评选办法和评估标准,积极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在巩固现有环境教育基地建设成果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活动形式,拓展当地的环境教育资源,力争在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类、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类以及工业企业等方面的创建工作有所突破。
三、请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申报表(附件3、附件4)及相关材料(参照附件1准备)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宣教中心,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市生态环境局宣教中心,电子邮箱:jyhdk12369@163.com。
联系人:高 莎
电 话:0311-85814831
附件:1.石家庄市“环境教育基地”评选暂行办法
2.石家庄市“环境教育基地”评估标准(试行)
3.石家庄市“环境教育基地”申报表
4.石家庄市“环境教育基地”优秀管理人员推荐表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