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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预警。定期开展饮用水源、重点流域等环境质量监测,对疫情防控、定点医疗机构废水排放等情况进行监测,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抓管理。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定期更新应急预案,围绕落实预案演练制度、强化应急值班值守、深化联防联控、强化能力素质提升等方面综合发力。
(3)防风险。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行动。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技术支持: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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