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新乐市分局主动适应综合执法改革各项要求,坚决贯彻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普法水平。
一是法治护航,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水平。突出法制审查作用,全面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流程,强化对重大、疑难、复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审核、法制审查、复核督查、集体审议、文书审批力度、全面实行查、审、处分离制度。
二是高位宣传,加大生态环境普法深度。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严格按照执法普法责任制要求,通过明确普法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普法工作纵深开展,努力形成广泛参与的生态环境普法格局,为建设美丽新乐提供舆论支撑。
三是多级联动,推进生态环境信用评价。根据省,市环境信用评价整体部署,认真谋划方案,细化评价指标,评分方法及责任分工,采取省、市、区三级联动模式同步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为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环境信用常态管理机制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