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于2020年11月23日17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当晚,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灵寿县分局局长卢勇连夜组织执法中队召开会议,传达市大气办和市生态环境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调度会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进行安排部署。一是要求各执法组务必将预警信息及时通知至全部企业,利用多种方式进行传达,确保全覆盖、无遗漏;二是各执法组要尽职尽责,加强巡查和督导,确保企业严格按重污染天气减排要求落实到位;三是对重点排污单位要进行驻厂督导,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四是从今晚开始局领导带队,各执法组开展交叉执法夜查;检查过程要细,务求实效,严格查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偷排偷放问题。
最后,卢局长特别强调各执法人员在各自检查过程中,务必注意行车安全,并做好防寒保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