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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抢”回蓝天,新乐市强化污染管控
发布单位:新乐         发布日期:2020-09-27

根据气象专家联合会商,预计925-28日,我省由于受天气影响,扩散条件转差,污染物缓慢积累,为巩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果,确保今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实现年度目标,按照省环境生态厅的要求,生态环境局新乐市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强化污染管控蓝天攻坚行动,力争到9月底能回更多的蓝天。

重点开展锅炉排放污染治理。强化现场执法检查,对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监测数据、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严格落实工业炉窑全过程监管。强化在用生物质锅炉现场环境监察,对未安装处理设施或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实施停产整治;对掺烧或偷烧高污染燃料的,没收高污染燃料,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处罚。

深入开展工业源污染防治。杜绝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露天调漆、喷漆或敞开式喷涂作业行为。对各类粉状物料未按要求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安装集气罩及除尘设施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从严管控移动源污染。开展在用车辆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在重型车经过的路段每天开展柴油车排放监督监测。经监测不合格车辆绕行限行;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合理安排运输时间,有效降低臭氧污染。

精细管控扬尘源污染。已停工施工工地堆放的物料要全面苫盖,未能及时硬化的裸露地面要采取有效覆盖措施。未停工的施工工地,要采取必要的防尘降尘措施,出入工地的渣土车要全面落实清洁抑尘措施。

坚决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秋收已经开始,充分利用禁烧高清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强化乡镇属地主体责任,发挥村基层堡垒作用,继续保持秸秆禁烧高压态势,确保零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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