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生态环境分局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优先予以帮扶,采取免除或减少现场检查,采用核查在线监控、电话核实等非现场检查措施,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守法企业在日常监管中的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最大程度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分类执法。将正面清单行业、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减少现场抽查频次,减少企业配合监管的行政成本,提高复工复产效率;对未纳入清单的企业,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开展日常执法工作。
远程管理。充分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电话、网络等手段对正面清单行业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帮助企业排查环境安全隐患,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分别施策。对可能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群众举报投诉线索、在线数据异常等情况,立即现场核查处理;对受疫情影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危害环境的,督促尽快整改;对因疫情影响而未按时完成整改的,适当延长整改期限;对逾期不改的依法从严查处。
自觉守法。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实施以来,辖区内企业无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坚持执法与普法、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既保持监管力度,又提供服务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