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生态环境分局以转变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创新环境监管方式,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助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优化执法方式,科学服务企业。制定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以非现场执法方式为主,通过在线监测和移动执法等高科技手段,掌握企业生产状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指导帮助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主观希望治理但能力不足的企业加强帮扶指导,做到“无事不扰企,有事不缺位”。
分类分级监管,规范自由裁量。新乐市生态环境分局将辖区内排污单位的环境监管等级分为A、B、C三个等级,不同等级开展不同频次的现场检查。对受疫情影响,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可以酌情延长整改期限,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督促其尽快整改依法不予处罚。同时,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