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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生态环境分局党组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
发布单位:新乐         发布日期:2020-09-04

9月3日上午,新乐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在党组会前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共7编,包括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1260条,用以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新修订的民法典,在侵权责任编中增加规定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并明确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规则。这一关于生态环境损害救济的实体规范,具有开创意义,既是我国民法典立法智慧的集中体现,也反映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需求和期待。通过民法典进一步健全我国生态法治,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仅将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强大助力。

党组书记、局长张立智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学习民法典中绿色原则的相关条款及其法律规定。将民法典与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相结合,规范行政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做好新乐生态环境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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