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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持续加大《条例》宣传力度
发布单位:车管中心         发布日期:2020-05-12

2020年1月1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于2020年5月1日正式实施。在前期通过生态石家庄等网络微平台进行宣传的基础上,我中心印制了《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宣传手册和宣传页,通过各分局发放、路检路查点发放、入户抽测时发放等多种方式持续加大《条例》的宣贯力度,使广大车主和用车单位能够充分了解《条例》内容、要求,在做到知法懂法的同时,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为我市的空气质量改善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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