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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持续做好新冠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监测工作
发布单位:监控中心         发布日期:2020-03-23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爆发以来,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和《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医疗机构医院污水监测的通知》的要求,迅速调配专业技术人员和环境应急监测人员,第一时间对石家庄市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医院的河北省胸科医院、石家庄市第五医院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收治后备定点医院河北省第二医院、河北省第四医院、石家庄市第一医院、石家庄市第三医院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走航监测,对医疗废水余氯项目、粪大肠菌群开展多频次应急监测,截至目前,出动监测车辆56台次、应急监测人员236人次,报送应急监测数据282个、走航监测258000个,应急监测工作信息简报20余份。同时,编制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环境应急监测预案》,并通过了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论证,向全市环境监测系统下发了应急监测预案。编制了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环境应急监测现场监测操作指南》,并在工作中贯彻落实,保证了应急监测工作的安全操作。

在开展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监测期间,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还积极组织石家庄市主要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六家重点医疗机构医院开展自行监测工作,迅速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医疗机构医院建立沟通协调帮扶机制,及时组织重点医院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并协助解决疫情收治重点医院存在标准应用、余氯监测设备、采样频次、采样时间、三方委托监测、监测数据信息上报等技术难点和困难,各疫情收治重点医院能够及时向环境管理部门报送自行监测数据信息和报表,为省市环境管理部门及时掌握了解各疫情收治重点医院污染状况发挥了积极作用。

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将继续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监督性监测工作,守职尽责,为我市抗击疫情的全面胜利发挥积极作用。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技术支持: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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