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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参与正定县亮马化工仓库着火事件环境应急处置工作
发布单位: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日期:2020-03-12

3月10日上午8:55分左右,位于正定县车站西街一存储甲醇、乙醇、仲丁酯的可燃液体仓库(石家庄市亮马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发生火灾,11时40分左右火灾基本扑灭。得知信息后,市生态环境局马立宁局长亲自带领环境执法和监测等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对周围环境开展监测,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在接到我局报告情况后,迅速派工作人员和应急监测车赶到现场开展工作。

省、市环境监测人员根据现场调查情况迅速制定应急监测方案,根据应急监测方案,监测人员利用TOF-MS VOCs走航车对着火点周边区域和上风向200米、下风向6公里内的敏感点进行走航监测,利用便携式气质联用仪、多组分傅里叶红外气体分析仪对着火点下风向200米处进行监测。

在现场,环境执法人员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消防废水不能排入下水道、不能排入雨水管网;二是消防废水要全部收集至事故池;三是对事故池内的消防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现场火点扑灭后,经现场核查,约50立方消防废水已通过城管部门的扫洗车收集到有防渗措施的应急事故池。

下一步,将密切关注后续处置情况,督导当地政府对暂存的消防废水与车间燃烧后的残留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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