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分局,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生态环境局:
目前,省、市已启动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和推进工作。为统筹做好“十四五”县级专项规划前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对接,做好规划前期工作
市级“十四五”专项规划实行规划编制目录管理和备案制度,未列入目录清单或备案的规划,原则上不得编制或批准实施,市局正在与市发改委积极衔接,“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已列入市级清单。与市财政和发改部门对接后,县级专项规划预算和清单由县级统筹,为此,各县区分局要积极与县级发改财政部门对接,确保将县级生态环境规划列入“十四五”县级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和年度预算。
二、积极谋划,做好规划前期研究工作
扎实开展规划前期研究工作对于提高规划编制质量作用重大,各分局在开展研究工作中,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集中力量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坚持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着力实现全领域系统推进和关键环节突破,明确战略目标实施路线图,更加注重提高规划可操作性。
三、精心组织,做好规划编制推进工作
各分局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时制定规划编工作方案,明确重要时间节点,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善于借助外脑,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高水平专业机构,高质量开展前期研究、咨询论证、第三方评估等工作。
同时,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市生态环境局的信息交流和工作互动,共同推进规划编制工作。联系电话:0311-67592767;邮箱:zonghe12369@163.com。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