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单位: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日期:2019-01-10
2019年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备注 |
1 |
污染源现场检查 |
《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
排污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应急管理情况 |
随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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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危险废物规范化日常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条、第十五条;《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 |
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 |
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现场生产及贮存情况 |
随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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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监管审核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关于印发《河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
废弃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企业 |
拆解活动有效性情况、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现场生产及贮存情况、视频监控情况 |
随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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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设项目“三同时”现场监督检查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项目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项目设计阶段的环境管理情况、项目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情况 |
随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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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委托单位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五条、五十五条 |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委托单位 |
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合法性情况、检测设备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检验过程是否符合操作规范、摄像头是否遮挡或者改变位置 |
随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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