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通知精神,统一使用全省移动执法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制定印发了《2019年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石环发〔2019〕2号),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要求等,利用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专项工作视频会议对一季度全市双随机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点评,较好地推动了新年度第一季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开展。
2019年第一季度,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抽取企业1508家,其中重点企业90家,一般企业1368家,特殊监管企业50家。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共抽取企业96家,其中重点企业14家,一般企业60家,特殊监管企业22家,对抽取的96家企业现场检查情况均按照要求上传到省厅双随机系统。市重点河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抽查企业13家;市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监督管理中心抽查31家;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抽查企业12家,处罚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