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分局,市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石家庄市政府《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我市自2019年3月21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继续执行《石家庄市2018—2019年秋冬季后20天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实施方案》(石政办传【2019】26号)。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