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一是着力提升服务意识,把服务于人民群众、服务于企业和基层作为根本要求,妥善处理监管和服务的关系,做到寓服务于监管;二是着力提升责任意识,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实施全程跟踪服务,在职责范围内,主动热情受理,限时承诺办结,敢于承担责任,遇到问题不回避,努力做到权责相符、忠诚履责、尽职有为;三是着力提升价值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核心。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技术支持: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3-1号
总访问量:0
邮 编:050023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 位置分布
网站标识码:1301000023
ICP备案号:冀ICP备05019966号-3
公安备案号:1301060200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