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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或将首次发布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
发布单位: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01-21

据《法制日报》消息,生态环境部正在制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大气名录》)或将正式发布,这也将是中国首次发布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

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目前,《大气名录》已经完成公开征求意见。

生态环境部透露,《大气名录》中共有11种(类)污染物。其中包括二氯甲烷、甲醛、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乙醛等6种挥发性有机物;以及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和砷及其化合物等5种(类)重金属类物质。

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大气名录》中的11种(类)污染物涉及4个门类下的14个大类。其中,涉及的4个门类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涉及的14个大类包括采矿业下的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等2个大类;制造业下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等9个大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下的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1个大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下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等2个大类。

生态环境部指出,研究制定《大气名录》,一方面是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另一方面则可以确切地了解哪些物质是可以实施管控的化学污染物,为接下来的污染治理提供依据。

据介绍,第一批的《大气名录》是在《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基础上筛选出向大气环境排放的、具有国家排放标准和监测方法、可以实施管控的化学污染物。《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是由原环保部会同工信部、原卫计委于2017年12月联合发布的,包含22类化学物质。

生态环境部表示,今后还会依据风险评估结果、改善环境质量需求以及实际环境管理能力,适时更新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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