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通讯员杨海垚武汉报道 湖北省武汉市近日办理的危害长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涉黑案经验受到全国关注。
据了解,2015年3月以来,为控制、垄断长江武汉段二七长江大桥至天兴洲长江大桥段水域的非法采砂利益,以被告人刘洋、黄华宇为首的16人黑恶组织,以暴力或以暴力威胁为后盾,共敲诈勒索计2381余船次,聚敛钱财人民币173万余元。
同时,该组织将获取的部分经济利益,用于支撑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组织的发展壮大提供经济保障。由此造成1人轻伤、1人轻微伤,以及被害人巨额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
该案经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综合16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各自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判处三年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以及一定数额的罚没收入。
武汉市结合自身实际,将扫黑除恶与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机结合,聚焦生态领域涉黑涉恶问题整治,把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扫黑除恶的重点工作之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部署。
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立足政法职能提供法治保障,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交运委、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市园林和林业局立足管理职能综合整治,各部门将建立信息共享、情报互通、共同监管的工作机制,联合协作、统一执法尺度、依法依规打击。通过协作配合,共同维护长江武汉段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