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察督办。
1.牵头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分办、答复工作。
2.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宣传、安全保卫、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
3.组织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
4.组织开展局内重要政务督查,负责局内重大事项督导、催办工作。
5.协调组织全市生态环境重大会议、活动,承担局长专题会议、局务会议和党组会议的组织协调和纪要起草工作。
6.审核政务信息发布工作,编报政务信息简报,指导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务信息工作。
7.负责机关各项开支项管理工作。
8.承担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各项经费的会计核算工作。
9.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出租、出借的审核报批。负责局机关资产的实物登记、配置、安全、合理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公务接待工作。
11.牵头本系统国家安全、双问计有关工作。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311-85814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