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关于开通优化营商环境举报直通车的通告
为扎实推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严肃查纠生态环境系统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决定,从3月15日起,开通优化营商环境活动举报直通车。
一、监督举报对象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
二、监督举报内容
对照《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任务要求,紧盯5个方面问题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查纠以下问题。
(一)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贯彻执行惠企政策不到位、打折扣、搞变通问题。“放管服”改革不到位,对符合法定条件且申报资料准备齐全的申请不予受理,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不按规定提供行政审批服务、兑现办理承诺,让企业重复跑、多头跑等问题。
(二)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差问题。打“官腔”、当“官老爷”、摆“官架子”;“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对待服务对象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办事效率低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利用职权巧立名目,吃拿卡要,截留克扣,雁过拔毛,违规向群众收取所谓的“辛苦费”、“手续费”、“好处费”等问题。
(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利用职权违法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利用职权指定中介服务,强迫购买指定产品和服务;违规对市场主体进行检查,甚至是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简单执法、机械执法、粗暴执法,搞“一刀切”,违规对企业采取停产、停业、停水等措施;限制市场公平竞争,擅自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在涉及企业和企业家的案件中超范围、超限度采取强制措施,侵害其财产权和人身权;在资金安排、土地供应、项目申报等方面,搞暗箱操作、双重标准,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等问题。
(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反廉洁纪律问题。违规收受企业及其经营者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违规接受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等问题。
(五)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监督举报方式
(一)网络举报
登陆“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举报平台
(二)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兼传真):0311-85880633
监督邮箱:sjwzhbjjjz@163.com
(三)来信举报
来信请寄: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3-1号世纪佳泰大厦C座1003室
邮政编码:050023
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倡导署留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点到事、点到人,有条件的可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不得凭道听途说、主观臆断举报,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