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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冀环土函〔2018〕248号)及有关法规规定,现对石家庄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于2023-11-14前转出(含汞灯管 900-023-29 6.0吨,荧光粉 900-044-49 3.0吨)至华新绿源(内蒙古)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跨省转出函予以公告。审批意见详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科 0311-85880382
电子邮箱:sjzsthjjgfc@163.com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技术支持: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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