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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会
发布单位:宣教中心         发布日期:2022-07-19




为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7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2022上半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会,总结2022年上半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并安排部署了下阶段执法任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刘炜出席会议。

会上,通报了全市2022年第二季度执法考核情况、日常执法存在问题、执法大练兵和典型案例,以及上半年涉气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等工作事项,并传达学习《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立环境执法网格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各县(市、区)分局、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生态环境局针对上半年执法工作中发现违法问题率、发现问题质量、污染源自动监控超标异常处置、分表计电异常数据等工作问题进行现场汇报,市支队分管区域负责人对各分管区域存在的问题同时进行了沟通交流。 

各分局针对存在的问题逐条梳理,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并作出承诺,在监管执法上持续发力,全面提升执法水平,积极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大气污染治理管控各项举措,要有敢担当敢负责的精神,主动作为积极作为的工作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全面排查各类污染源,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严格执法监管、严厉正风肃纪,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要建立环境执法网格责任制。针对现阶段各类突出环境问题,要压实责任,建立环境执法网格责任制,以更精准的手段和措施,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是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石家庄市 2022 年大气污染防治执法肃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分局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要坚持晨查夜督、以执法促落实,以肃纪强作风,寓服务帮扶于执法全过程,巩固拓展空气质量“退后十”成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四是严格执法监管。扎实开展“三提升三促进”活动,坚持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严格按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打造环境执法铁军。持续巩固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科学执法、廉洁执法,切实严肃工作纪律,全面提升执法效能。

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分局、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生态环境局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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