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分局,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要求落实到位,现编制发布市本级《政务事项公开目录》,请各分局按照市级目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目录。同时,针对各分局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渠道及现有公开板块,进行统计汇总,根据统计结果,指导各分局完善公开板块渠道,避免发生“《目录》要求公开事项没有对应板块”的问题,确保公开渠道完备,能够按照要求公开《目录》各项内容,做到承诺公开的按时公开、应公开的必公开。